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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文件专栏       2012-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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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2月7日鄂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原则通过)
  2012年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市六次党代会和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认真实施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紧紧围绕我市推进综合改革、建设“五个鄂州”的工作大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完善监督方式,提高监督水平,增强监督实效,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4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由内务司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4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由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义务教育城乡均衡发展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6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挖万塘”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6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由农村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由内务司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与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七)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2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由代表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该报告在8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办公室依法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该报告在8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依法做好相关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财政决算和社会保障基金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1年度市级财政决算。该报告在10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依法做好相关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该报告在10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依法做好相关工作。
  三、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
  (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湖北省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组织检查,并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检查工作安排在5—6月进行,执法检查报告提请6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
  (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组织检查,并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检查工作安排在7—8月进行,执法检查报告提请8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农村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
  四、专题调研
  (一)开展旅游工作情况专题调研。专题调研报告拟印发8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牵头负责组织和实施。
  (二)开展残疾人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专题调研。专题调研报告拟印发10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由内务司法委员会牵头负责组织和实施。
  (三)开展经济发展环境情况专题调研。专题调研报告拟印发12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牵头负责组织和实施。
  以上专题调研报告,交由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根据监督法和省实施办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做好对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规定、办法、细则等和区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等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六、开展环保世纪行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荆楚行活动
  继续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进一步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调研和宣传,督促有关方面切实重视资源环境问题,促进节能减排、废弃物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完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制,推动“两型”社会示范区建设。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荆楚行活动,大力宣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报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先进典型,对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曝光批评,在全社会营造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浓厚氛围。
  对列入2012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的项目,各具体组织实施单位要严格遵守监督法和省实施办法,按照本计划的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务求实效,保证常委会各项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各个具体监督项目的实施方案均由办公室统一协调汇总。
  本计划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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