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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工作要点

(2020年3月30日鄂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主任会议原则通过)

文件专栏       2020-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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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鄂州机场基本建成之年。做好今年各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市委七届九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和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坚定信心、振奋精神、锐意进取、狠抓落实,大力弘扬抗疫精神,坚持两手抓,夺取“双胜利”,为加快鄂州“三城一化”建设、推动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牢政治方向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人大工作的根本遵循,不断深化对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加大学习力度,切实融会贯通,不断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扎实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把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推进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强大支撑。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融入到人大工作实际,促进学用结合,推动工作发展。
  2.坚定不移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政治保障。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党的建设,切实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穿到依法履职的一切方面、所有环节,把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具体实践之中。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对人大工作的指示。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的作用,确保市委通过人大常委会党组实现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市委的工作安排,使人大各项工作都在党的领导下进行,与市委中心工作方向一致、目标一致、步调一致。
  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
  3.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把党的主张、党的意志体现在立法工作之中,严格落实立法工作向市委请示制度,坚持市人大立法工作与市委决策部署同频共振,确保立法工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4.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严把立项关、起草关、审议关。建立法规选项课题研究、论证评估制度,突出地方特色和可操作性,择优确定立法项目。2020年,市人大拟安排立法项目2件,其中,表决《鄂州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条例》,审议《鄂州市长港河保护条例》;安排调研项目1件,即《鄂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5.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健全立法责任体系,所有立法项目组建领导小组和起草工作专班,项目领导小组和起草专班全过程参与立法工作,与立法相关主体“并联并行”。健全法规项目“五个之前”论证评估体系,保障各环节法规草案质量。拓展公民有序参与立法渠道,建立公众意见采纳反馈机制。统筹立改废释工作,提高立法及时性、针对性、适应性。
  三、坚持围绕中心把握工作重点
  6.紧扣市委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围绕中心打好主动仗,把人大工作的着力点聚焦到市委中心工作上来,聚焦到人大代表的关心关切上来,聚焦到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全面推进复工复产工作上来,履行法定职责,服务全市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人大之为促进市委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
  7.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强对“十三五”规划执行和“十四五”规划编制情况、打好三大攻坚战等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围绕全市乡村产业振兴工作情况进行视察。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聚焦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组织开展“聚力乡村振兴、人大代表在行动”和“乡村振兴荆楚行”,确保真脱贫、脱真贫,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制定《鄂州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条例》、《鄂州市长港河保护条例》,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鄂州市湖泊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开展“湖北环保世纪行”,推动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8.紧扣提升社区治理能力。扎实开展我市社区治理工作情况的调研,定期听取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市人大相关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围绕我市公共卫生安全工作体系及医疗救治工作体系情况开展深入调研,着力推进我市构建资源配置合理、反应快速灵敏、运作协调高效、保障严密有力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及医疗救治体系,不断提升我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9.紧扣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全力推动资源向项目聚焦、要素向项目聚拢、力量向项目聚合,全面推动项目建设提速、提质、提效。围绕鄂州机场建设情况开展视察,围绕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作出的《关于推进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推动鄂州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促进发展要素集聚,助推全市高质量发展。
  10.紧扣民生保障工作。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医疗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关于贯彻实施《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定》工作情况的报告,围绕我市公共卫生安全工作体系及医疗救治工作体系情况进行调研,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继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荆楚行”,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四、督办好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议案
  11.扎实做好议案督办工作。不断加大议案的督办力度,重点抓好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关于完善我市社区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的议案》、《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的议案》、《关于持续提升我市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水平的议案》等3件议案,采取视察、调研、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形式,“督”出质量,“办”出水平,着力推动相关工作取得实效,让代表满意、为人民服务。
  五、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12.严格实施监督工作计划。按照市委的工作要求,牢牢抓住人民群众普遍关切的热点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暴露的短板弱项,综合运用专题调研、专项视察、听取专项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做出决议决定等多种监督手段,不断增强监督实效,脚踏实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今年安排听取和审议16个专项工作报告、5个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报告,督办3件议案,开展11项视察和调研。
  13.加强预决算审查和国有资产监督工作。加强人大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提升预决算审查监督质量,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2019年度市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9年度市级决算,推动财政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机制不断完善。加强对专项资金绩效和政策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19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含部门),提高资金的使用绩效和政策的实施效果。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及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夯实国有资产规范管理的基础。扎实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推动预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水平的提高。
  14.加强监察和司法监督工作。以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完善国家监察制度体系、推动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有机统一为目标,审慎稳妥履行人大对监察工作监督的职责,推动监察法的贯彻实施。突出维护公平正义,继续加强人大司法监督工作,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七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的报告和市“两院”关于半年工作暨贯彻实施《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定》工作情况的报告,依法有序开展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5.加大法律法规实施和备案审查工作力度。继续加大对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力度特别是地方性法规实施的监督力度,全面推动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新制定且实施满一年需要报告实施情况的法规《鄂州市湖泊保护条例》,已安排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实施满三年需要报告实施情况的法规《鄂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督促负责法规实施的机关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建立法规立改废释与执法检查、法规实施情况报告的衔接制度。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加强备案审查工作,提高审查质量,切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和法制统一。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提升备案审查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加强对各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督促各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落实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
  16.扎实做好人大信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把人大信访工作与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有机结合起来,把信访作为联系群众、维护稳定的重要工作,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效监督提供重要依据。加大信访案件督办力度,千方百计化解信访积案,努力促进信访问题的有效化解。积极探索信访工作与宣传法律政策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努力营造依法信访的大环境,提高人大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17.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切实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权威性、针对性、实效性。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的联系协调,及时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做到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加强对上年度常委会关于“一府两院”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做好监督的后半篇文章。
  六、依法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
  18.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的决策部署,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及时把市委的决策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加强对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大跟踪问效力度,推动全面落实。
  19.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国家工作人员,确保市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做好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拟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工作。
  七、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20.密切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代表联系群众制度、代表回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制度,进一步增强代表联系群众、广泛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的实效。向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发出倡议,动员各级人大代表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市复学工作,引导和促进人大代表在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中善作为、走前列、作示范。发挥代表作用,开展好“聚力乡村振兴、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
  21.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机制,加大跟踪检查力度,督促有关单位按规定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和意见建议,推动代表建议办理由重“满意率”向重“落实率”和“获得感”转变,提高办理实效,促进“一府一委两院”工作质效的全面提升。
  22.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加强代表学习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强化代表的政治担当、履职能力、为民情怀。加强“专业代表小组”和“人大代表小组”的建设,推进代表履职尽责。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定期向代表寄送学习资料和工作资料,综合运用人大网站、手机短信、邮寄信件等多种方式,及时向代表通报常委会和“一府一委两院”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按规定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认真组织代表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扩大代表在服务经济发展、促进民生改善等工作的参与度。继续办好“人大代表专线”。
  八、提升人大履职能力和水平
  23.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人大工作的自觉性,努力学懂弄通做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
  24.增强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及时跟进学习即将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宣传贯彻会议通过的相关决议和法律。健全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机关干部“三支队伍”建设。完善常委会及其机关的各项制度,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化机关作风建设“治庸、提能、问效”三年行动,坚决整治“三不”、“四客”和“六种顽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继续保持和发扬“干劲、冲劲、拼劲、韧劲”作风,坚持真抓实干,切实转变作风,全面提升机关办文办会办事规范化水平,着力加强“两个机关”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5.加强理论研究和阵地建设。围绕新时代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加大人大工作理论研究的力度,及时总结提炼先进经验和做法,积极主动加强与全国和省、市新闻媒体的联系,大力宣传鄂州人大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果,不断提升我市人大工作的影响力。牢牢把握人大工作舆论宣传的领导权、主导权,为全市工作大局凝聚正能量、助力大合唱。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综合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优势,办好《鄂州人大》杂志、鄂州人大网,设立鄂州人大微信公众号,宣传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让根本政治制度深入人心。广泛宣传代表先进事迹,展示代表风采,最大限度地激发代表履职尽责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人大工作良好氛围。
  26.注重联系交流。结合我市人大工作实际和特点,加强同全国和省人大的联系,主动争取指导。密切与其他市州人大的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的要求,加强对区、开发区、临空经济区、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指导,推进基层人大规范化建设。健全人大常态化联动制度,在专项监督、代表活动和自身建设中加强工作联系、增强工作协同,形成整体合力,有力促进全市人大工作的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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