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子龙带领由区人大常委会城环委部分委员和市区镇人大代表组成的检查组,开展全区《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区政府副区长王伟参加执法检查活动。
检查组一行先后查看了太和镇幸福河(中小河流水系整治一期)项目建设、沼山镇东井内围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程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沼山镇东井外围水生态修复工程和退垸还湖、东沟镇竹林张湾湖边矮围养殖尾水入湖(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梁子镇长岭码头绿色航运及船舶污染治理等情况,现场听取了属地乡镇主职、相关项目负责人的情况汇报,详细了解了项目实施、河湖治理、船舶航运过程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情况。
随后,在召开的专题座谈会上,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人受区政府委托作了《梁子湖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情况的报告》,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区交通运输局等3家单位,就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情况分别作了大会发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发改和经信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等6家单位作了书面报告。
检查组对全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情况表示充分肯定,认为政府高度重视、部门协同配合,用法治力量守护了母亲河。代表、委员们建议:一是要继续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提高河湖生态保护效能;二是要继续加强河(湖)堤巡查管护、河道疏浚,切实保持水流顺畅、绿水长流;三是要继续强化执法力度,切实为长江生态大保护提供强力支撑。
副区长王伟对区人大常委会对区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监督表示感谢,并强调:一要服务一个大局,同心同向推动“三区一地一城”建设;二要紧盯一个目标,着力创建全国“两山”实践创新基地;三要严守一条底线,坚决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严守生态底线,严防生态安全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