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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子湖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工作

基层人大       2022-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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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子龙带领由区人大常委会城环委部分委员和市区镇人大代表组成的检查组,开展全区《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区政府副区长王伟参加执法检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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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一行先后查看了太和镇幸福河(中小河流水系整治一期)项目建设、沼山镇东井内围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程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沼山镇东井外围水生态修复工程和退垸还湖、东沟镇竹林张湾湖边矮围养殖尾水入湖(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梁子镇长岭码头绿色航运及船舶污染治理等情况,现场听取了属地乡镇主职、相关项目负责人的情况汇报,详细了解了项目实施、河湖治理、船舶航运过程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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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在召开的专题座谈会上,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人受区政府委托作了《梁子湖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情况的报告》,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区交通运输局等3家单位,就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情况分别作了大会发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发改和经信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等6家单位作了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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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组对全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情况表示充分肯定,认为政府高度重视、部门协同配合,用法治力量守护了母亲河。代表、委员们建议:一是要继续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提高河湖生态保护效能;二是要继续加强河(湖)堤巡查管护、河道疏浚,切实保持水流顺畅、绿水长流;三是要继续强化执法力度,切实为长江生态大保护提供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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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区长王伟对区人大常委会对区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监督表示感谢,并强调:一要服务一个大局,同心同向推动“三区一地一城”建设;二要紧盯一个目标,着力创建全国“两山”实践创新基地;三要严守一条底线,坚决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严守生态底线,严防生态安全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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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子龙强调:一是要继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宣传普及力度。在宣传对象上进一步拓展,在宣传方式方法上进一步创新,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家喻户晓;二是要继续加大对梁子湖周边水域生态的修复和水污染防治。要强化源头治理,加强入湖污水口的排查整治力度,确保“入口”安全;要做好航道船舶排污的收集处理,确保油污零排放、零污染;要加大水生态项目建设力度,不断改善和提升河湖水生态质量;三是要继续加大对绿色生态发展的推进支持力度。既要向上努力争取政策支持,又要向下积极兑现补偿承诺,确保上下一致、共同协力,推进长江大保护工作整体实施;四是要继续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执法打击力度。要较真碰硬,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河湖生态保护的人和事,坚决守住一湖清水,抓好长江生态大保护;五是要继续加大对环保督查整改落实的反馈力度。要坚持跟踪问效,做好工作“回头看”,确保工作常抓不懈、一抓到底。

(柯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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