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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城区人大开展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

基层人大       2022-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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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鄂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秋兰带领由区人大城环委委员和部分省、市、区、镇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对鄂城区、临空经济区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鄂城区政府副区长王端杰、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王涛等参加了执法检查活动。

检查组一行先后查看了鄂城区樊口街道超凡码头综合整治、共青港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青天湖湿地公园建设、花湖镇金鸡桥港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治理情况、花湖镇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和临空经济区燕矶镇原江东船厂复绿地、杨叶镇平石村生态环境修复及河湖岸线管制等情况,现场听取了所属单位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工作介绍,详细了解了项目实施、河湖治理、环境修复、管网建设过程中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的情况,并召开座谈会。

座谈会上,鄂城区政府副区长王端杰和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王涛分别就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情况作了报告,区生态环保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建局等4家单位,就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情况分别作了座谈发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发改经济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等5家单位提交了书面报告。检查组对鄂城区、临空经济区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的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

检查组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栗战书委员长调研湖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加大长江保护法的宣传普及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良好氛围;要紧盯目标任务,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推进环保突出问题的整改;要持续提升生态保护修复能效,在整体实施长江大保护过程中,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切实保持绿水长流、水质达标;要加强相关部门间的协作,形成推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的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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