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上午,鄂城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丁斌主持会议,副主任王嵩松、李怀明、熊鹰、严炳南、王秋兰参加会议。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洪松,区人民法院院长周国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洁等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鄂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鄂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区级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鄂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鄂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和2022年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鄂城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紧紧围绕我区县域经济“十四五”期间实现“冲十进百”目标持续争先进位,努力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向好,整体呈现稳中有进、回升向好、质效提升的良好态势,成绩来之不易。审议中,代表委员们充分发表了有关意见建议,希望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继续发扬成绩,找出不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有关管理。
会议强调,计划、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从全面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高度,进一步加强计划、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一是要强化预算审查。重点是把握政策方向、目标和要求,深入了解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有的放矢提出预算审查意见。二是要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不断拓展人大预算监督的深度和广度,加快完善我区财政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发挥好信息平台作用,提高监督的实效。三是要强化经济运行监督。发挥人大常委会、有关专委会和代表作用,在坚持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制度性措施的基础上,加强对经济走势的预测分析,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