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7日鄂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我市市人大代表总名额为288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和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工作的指导意见》(鄂常办文〔2011〕45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对鄂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决定如下:鄂城区152名;华容区74名;梁子湖区58名;驻市解放军4名。
(2016年10月27日鄂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我市市人大代表总名额为288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和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工作的指导意见》(鄂常办文〔2011〕45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对鄂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决定如下:鄂城区152名;华容区74名;梁子湖区58名;驻市解放军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