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7日鄂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主任会议原则通过)
一、作出《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国际航空大都市建设的决定》。由常委会研究室具体负责实施。
二、审查批准《鄂州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6-2025年)》。由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
三、作出《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大力推进梁子湖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定》。由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
对于列入2017年度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的项目,各具体组织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本计划的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务求实效,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本计划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