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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鄂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 议的决定

(2019年12月24日鄂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决议       2019-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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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鄂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月5日在鄂城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查鄂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鄂州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鄂州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市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查鄂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鄂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审议《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推进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推动鄂州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草案)》;

八、选举事项;  

九、通过关于设立和更名鄂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通过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草案;  

十、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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