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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 告的决议

(2020年1月7日鄂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决定决议       2020-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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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清芬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
  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鄂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加强立法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大力推进法治鄂州建设,强化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推动“一府一委两院”不断改进工作,积极回应群众重大关切,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奋力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推进我市“三城一化”建设和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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