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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决议
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 配的决定
(2021年8月30日鄂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决议 202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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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我市市人大代表总名额为288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和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工作的有关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现对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决定如下:
鄂城区152名;华容区74名;梁子湖区58名;驻市解放军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