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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议案的决议

(2022年1月8日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决议       202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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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将《关于大力推进武鄂交通一体化的议案》《关于大力推进武鄂社会事业公共服务一体化的议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议案》等3件议案,作为本次会议议案。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有关法律和《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办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本次会议议案的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方案,认真办理落实。办理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及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报告。

  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和市九届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对议案办理工作应加强检查,督促落实。

  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各承办单位应认真研究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内答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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