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决定决议

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8日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决议       2022-01-09       
       返回列表

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旗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诚履行审判职责,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成“两区一枢纽”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版权所有: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联系电话:027-60830100    EMAIL:ezrd@163.com
            Copyright 2021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20220153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