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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陈旗同志辞去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决定决议       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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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8日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陈旗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陈旗辞去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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