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决定:废止《关于加强洋澜湖保护工作的决定》(鄂州常发〔2012〕4号)和《关于大力推进梁子湖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定》(鄂州常发〔2017〕4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4月29日
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决定:废止《关于加强洋澜湖保护工作的决定》(鄂州常发〔2012〕4号)和《关于大力推进梁子湖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定》(鄂州常发〔2017〕4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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