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关于加强洋澜湖保护工作的决定>和<关于大力推进梁子湖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定>的决定》已由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4月29日
《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关于加强洋澜湖保护工作的决定>和<关于大力推进梁子湖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定>的决定》已由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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