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6日政协鄂州市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根据《政协章程》规定,决定增补何仲生、秦思意、何南兵、毛晓春、戴新、何志天、盛庆共、张泽、朱志丹(女)等9名同志为政协鄂州市第七届委员会委员。
因工作需要,根据《政协章程》规定,决定增补何仲生、秦思意、何南兵、毛晓春、戴新、何志天、盛庆共、张泽、朱志丹(女)等9名同志为政协鄂州市第七届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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