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5日鄂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孙文东本人的辞职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鄂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孙文东辞去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接受辞职后,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确认。
(2015年6月25日鄂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孙文东本人的辞职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鄂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孙文东辞去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接受辞职后,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确认。
版权所有: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联系电话:027-60830100
Copyright 2021 rights reserved. 鄂ICP备20220153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