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鄂州市委的建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高鹏同志为鄂州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并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和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根据中共鄂州市委的建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鄂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高鹏同志为鄂州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并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和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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