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检查、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全市《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前,检查组一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办法》的法律原文进行了集中学习,坚持学法为先,不断增强依法履职能力,为开展执法检查活动打下坚实的基础。随后,检查组深入水政执法基地、石桥水库水利风景区以及花马湖泵站扩容工程等地,详细了解全市水资源管理保护、水资源规划与开发利用、河道采砂监管和水利工程建设推进等情况,听取市水利和湖泊局的相关情况汇报,收集水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对策建议。
执法检查组认为,自《办法》实施以来,市政府及市水利和湖泊局高度重视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工作。切实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水资源有效利用。不断强化行政执法,全面推进依法治水管水。聚焦水生态保护治理,河(湖)长制工作见成效。切实加强防汛抗旱减灾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执法检查组要求,要加大水法宣传力度,提升普法实效。增强全社会水忧患意识,建立依法管水、治水、用水意识,促进节约用水机制和制度的贯彻落实、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水生态改善。要坚持规划引领,优化资源布局。切实加强水利重点工程项目谋划和实施建设落地见效,支撑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要强化水行政执法管理,筑牢法治保障。注重水利队伍专业化,建立多部门水行政执法协作,形成监管合力,使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常态化,维护水法权威,为全市提供坚强水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