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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深入学习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机关活动       2015-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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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发出专题通知,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区乡人大工作机构和人大工作者要认真学习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努力开创我市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要提升认识,切实抓好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省委人大工作会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肯定了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省委和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充分依法履职所取得的巨大成绩,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加强人大工作的重要性,对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务,切实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等方面做出了全面部署。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国生主持会议。省政协主席杨松,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李春明和其他18名省领导出席会议。会议印发了《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决定》(鄂发﹝2015﹞16号),以下简称《决定》),该《决定》准确把握当前人大工作和人大建设的新形势新特点,全面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的一系列新论断新要求,认真总结2009年省委人大工作会议以来全省各级人大工作的新探索新经验,立足湖北实际明确提出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方向路径及具体措施,是推进新形势下全省各级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重要文件,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会上,李春明、曹广晶、李静、敬大力、贺家铁、王君正等6名省领导,围绕贯彻落实《决定》,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作了发言。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区乡三级人大代表和全市人大工作者要充分认识会议的重要意义,自觉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李鸿忠、王国生等省领导的重要讲话和《决定》精神上来。要采取集中学习、以会代训、专题辅导、交流座谈等方式,认真学习领导讲话,仔细研读会议文件,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学习效果。各区人大常委会要组织各代表小组开展专题讨论,自觉做到深入学、反复学、透彻学,真正学懂弄清,推动全市人大工作创新发展。10月31日前,各区人大常委会传达学习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有关情况要上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二要深入调研,全面掌握全市人大工作的基本情况。各地各单位和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从我市人大工作实际出发,紧紧围绕《决定》中的政策规定,围绕"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等各项职能,全面加强全市人大工作,推动事关我市改革发展的重点工作落实到位,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应有贡献",进一步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活动。要坚持问题导向,直面问题,研究问题,提出对策,通过争取党委的大力支持,着力推动解决人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特别是推动开发区、新区托管乡镇人大工作,以及区乡人大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三要加强领导,确保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各地各单位要把学习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各级人大代表和全体人大工作者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李鸿忠书记重要讲话和省委《决定》的精神上来。要以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做好人大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切实依法履职。要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强化机关服务保障能力,总结好今年常委会工作,提前谋划好常委会明年的工作。
  为切实抓好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联合市委督查室组成督查组,于11月份开始组织专项督办检查活动。督查组主要采取电话了解、听取汇报、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各地各单位传达学习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尤其是学习领导讲话、贯彻落实《决定》、推进调研工作等方面开展全面督促检查,检查结果将上报省委和省人大常委会,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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