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7日鄂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主任会议原则通过)
2017年是召开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重要之年,是推进实施“十三五”规划、建设国际航空大都市的关键之年。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召开。
一、加强立法工作,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和规范保障作用
1.认真落实立法计划。认真实施修改后的立法法,加快重点领域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通过立法推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坚持立法进度服从立法质量,统筹安排年度立法工作。今年,常委会拟制定《鄂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鄂州市湖泊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
2.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发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成立由起草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以及专家学者组成的法规起草协调小组,做到任务、班子、人员、经费、时间“五落实”,确保按期完成法规起草任务。对法规需要制定配套规范性文件的,由相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督促有关部门按照要求制定、修改、清理配套规范性文件,确保法规有效实施。
3.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坚持问题导向,准确判断和把握需要通过立法解决的问题,针对问题深入广泛地开展立法调研。坚持立法技术规范标准,坚持形式服务内容,严把法规文本质量关。加强和改进立法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工作,不断拓展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加强和改进公布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逐步健全公众意见采纳反馈机制。发挥人大代表、法治工作者、基层立法联系点等方面在立法中的作用。
4.加强立法工作队伍建设。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建设一支对党和人民忠诚、具有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立法干部队伍。推进立法工作队伍正规化、专门化、职业化,加强立法干部的系统培训,提升立法工作能力。加大立法人才交流,畅通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的交流渠道。
二、加强监督工作,促进重大改革发展举措的有效实施
5.依法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及湖北省实施办法,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突出重点,精选议题,改进监督工作方式、创新监督工作机制、拓展监督工作平台,切实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做到真监督、真支持,扎实推动我市改革发展各项事业全面深入开展,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谐稳定。
6.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教师法》、《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湖北省旅游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以及信息化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和代表建议办理等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2017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和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17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及开展集中整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情况的报告。坚持会前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视察调研制度。
7.加强对经济运行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6年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加强对政府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强化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看好人民的“钱袋子”。深入分析经济运行情况,抓住政府性投资管理等重点加强监督,督促计划、预算的有效执行。
8.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检查《湖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实施情况,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
9.组织实施专题询问。结合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组织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开展专题询问。
10.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就我市国有企业改革、科技创新工作、《湖北省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以及突出环境问题整治等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就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情况开展视察活动。调研结束后,形成专项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力促成果转化,为市委决策提供参考。
11.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根据《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规定,做好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规定、办法、细则和区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等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12.继续开展环保世纪行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荆楚行、民族团结进步荆楚行活动。加强对生态环保、食品安全、少数民族等工作的跟踪监督,推动有关方面切实解决民生问题,依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有效挖掘亮点特色,积极推介先进典型,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13.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坚持群众路线,努力打造人大网上信访主渠道,扎实推进“阳光信访”。加强人大信访法治化建设和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加强信访信息分析和专题调研,推动信访与常委会其他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为常委会依法履职服务的参谋助手作用。
三、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14.认真开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把决定重大事项工作与监督工作结合起来,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有关重大事项,结合常委会审议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拟作出《关于加快推进国际航空大都市建设的决定》、《关于大力推进梁子湖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定》,审查批准《鄂州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6-2025年)》,将市委的重要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推动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适时组织对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检查。
四、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保证地方国家机关有效运转
15.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的有机统一,把好拟任人员任职资格和条件关,通过法定程序实现市委人事安排意图。进一步完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拟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等制度,全面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实现新任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宪法宣誓活动全覆盖,强化被任命人员的法治意识、公仆意识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
五、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
16.创新代表工作机制。加强常委会与人大代表的联系,落实好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办法,广泛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加强代表与选举单位的联系,推进代表述职制度落实,让代表接受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深入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市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意见》,发挥好代表的参谋代言作用、推动促进作用、桥梁纽带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开展代表“为航空大都市建设献一策”活动。建立并落实法规规章起草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制度,继续邀请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更好发挥人大代表在参与起草和修改法律中的作用。增加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视察调研、专题询问、跟踪督办等活动的人数,保障代表充分行使权利。密切代表与“一府两院”的联系,扩大代表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加快代表小组网络平台建设,丰富代表小组活动内容,增强活动实效。不断改进“人大代表专线”工作,扩大代表参与面。进一步办好代表之家、代表联络室。
17.提高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针对代表的不同行业、职业特点,进一步加大代表培训力度。不断增强代表的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着力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激发代表履职热情。继续办好“人大代表手机快报”。通过多种方式,及时为代表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拓宽代表知情参政渠道。为代表订阅《中国人大》、《楚天主人》杂志。
18.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健全代表建议网络管理系统,提高建议办理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坚持代表建议办理制度,规范办理程序,提高落实率和满意率。加大建议督办力度,完善领导督办、重点督办、跟踪督办工作机制。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重点建议。探索代表建议跨年度督办工作。创新代表满意度测评工作,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
六、积极开展人大理论研究和宣传信息工作,为人大工作提供理论和舆论支持
19.开展人大理论研究工作。制定本年度人大理论研究课题计划,组织力量进行专题研究。组织实施市人大常委会重大课题调研,常委会领导领衔重大课题调研工作。
20.加强人大宣传信息工作。围绕市人大及其常委会2017年中心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善于运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继续办好鄂州人大网、《市人大常委会公报》和《鄂州人大》杂志,不断提高网站和期刊质量。做好人大信息工作,确保重大信息不遗漏。深入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进一步做好宪法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宪法意识。充分调动、发挥新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的积极性,及时、准确、充分地向全社会展现人大工作履职情况,树立人大良好形象。
七、进一步改进方法,加强工作联系与交流
21.自觉接受上级人大指导。自觉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与指导,积极参加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执法检查等各项活动。
22.进一步加强工作横向联系。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与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联系的有关规定,加强与“一府两院”的联系,分层次、分类别组织召开联系会议,增进信息互通、促进互相了解;继续加强与全国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的横向联系与交流,学习借鉴外地人大工作经验,改进工作方法,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23.加强对区(开发区)、乡(镇、街)人大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加强对区级人大工作的指导,推动解决人大机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物资保障等问题,促进区级人大工作规范化运行。探索健全开发区人大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与乡(镇、街)人大工作的联系,督促解决基层工作空心化问题,促使做到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有必需的经费保障,能够依法开展各项活动。
八、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24.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压实党组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重要举措。切实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做到讲政治、顾大局、懂规矩、守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恪守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依法履职、依法办事。
25.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细则精神,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加强对党内法规和机关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推动作风建设形成新常态。充分发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整体优势和作用,更加从严务实抓好新形势下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党建工作,切实把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贯彻到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和人大工作的各方面。改进调查研究,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切实掌握第一手材料,树立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社会形象。
26.进一步加强履职能力建设。组织机关干部业务培训、挂职锻炼、专题研讨等活动,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知识结构,努力建设信念坚定、政治可靠、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廉洁勤政的机关干部队伍,充分发挥集体参谋助手的作用。大力推进人大工作机制创新。
27.提高机关服务保障水平。认真实施《机关干部实绩考核办法》,分级分类建立机关实绩考核档案。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重视机关干部的教育、培养、使用,加强对外交流,改善干部结构,提高队伍素质,营造良好工作氛围。认真抓好精准扶贫决战小康、招商引资、“五城同创”、“五个一”联系基层等中心工作。加强机关保密、离退休干部管理、用车调度管理以及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努力提升服务保障质量。
以上工作要点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