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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深悟透《实施办法》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机关活动       2017-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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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办法》实用性强、操作性强、针对性强,问责的情形、方式、对象、责任、程序、落实等6个方面更加具体,便于纪检组对需要问责的提出建议。”“学习贯彻《实施办法》,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学深学透、进入思想、见诸行动。”近日,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组召开组务会议,逐条逐句传达学习《湖北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 开展专题讨论。
  纪检组对贯彻落实《实施办法》提出要求:加强学习教育,做到知行合一。纪检组把学习《实施办法》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内容,与学习党章党规党纪要求结合起来,通过集中学习、自学、交流学习体会等形式学深悟透,营造学习贯彻的浓厚氛围。同时,督促驻在部门学习贯彻《实施办法》,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抓好问责运用,增强担当意识。纪检组聚焦主责主业,准确把握贯彻《实施办法》与执行党纪处分条例、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在逻辑,发挥好派驻监督“探头”作用,精确执纪、精准问责,问在平时、落在实处,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常态化。率先带头垂范,做好修身正己。按照《实施办法》对纪检干部的新要求,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增强纪检干部更要受监督的意识和自觉,时刻注意自己的思想、言行,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践行忠诚干净有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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