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 “四精”工作法
助推地方立法提质增效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廖丹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地方立法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为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提供了根本遵循。2016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立足实际,通过“精准选题、精确措施、精细内容、精心实施”的工作方法,在提升立法质效上深耕细作,先后制定颁布了13部地方性法规,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一、精准谋划布局,绘好立法“施工图”

立项是立法工作的源头,精准选题是做好立法工作的基础。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精准立项,努力把好立法“源头关口”。一是政治引领定航向。始终将党的领导贯穿于立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聚焦大局所需、群众所盼、问题所在,围绕国际一流航空货运枢纽建设、武汉都市圈协同发展等重点领域,编制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确定立法项目。近年来,先后将现代物流业发展、武昌鱼发展、武汉都市圈公共交通一体化等纳入立法项目。二是多维论证拓渠道。综合运用线上公开征询、基层联系点全域征集、重点单位定向走访和人大代表精准问策等多维渠道,全方位扩充立法项目储备来源,精准梳理治理堵点、发展难点与民生痛点。三是科学研判定计划。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每年召开年度立法计划研讨会,系统复盘前期调研成果,科学筛选并统筹确定年度项目,精准绘制全年立法工作“施工图”,确保计划贴合实际、重点突出、务实可行。
二、精确设计制度,破解治理“难堵点”

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制度设计,力求法规务实管用,可操作、能执行。一是提前介入统筹把关。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路径,构建“双组长”“全程负责、分段领跑”制度体系。一审前,每部法规都召开立法领导小组会议,制定立法工作方案,明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市政府副市长担任立法领导小组的组长,明确市政府、起草单位等责任,推动实现“全程记实、节点把关”。同时,强化人大在起草环节的统筹介入,变“等草案送审”为全过程深度参与,从源头提升草案质量。二是深入调研找“病灶”。把调查研究贯穿立法全过程,既听部门意见,更下沉一线走进社区企业、田间地头,倾听基层执法人员、普通群众真实诉求。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把基层“金点子”转化为法规制度“硬条款”。如今年4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帆带队到渔夫家谣餐饮管理公司、东塔食品工贸公司等地开展武昌鱼条例立法调研,详细了解武昌鱼餐饮、加工企业经营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并将相关措施体现在法规条款中。三是靶向施策出实招。坚持问题导向,结合问题清单,广泛吸纳外地立法经验和人大代表、有关单位、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以解决问题、推动发展、保障合法权益为出发点,针对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创新具体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
三、精细打磨条款,提高立法“精准度”

强化精品意识,提高立法精细化水平,是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必然要求。一是践行民主凝共识。对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审议意见坚持“原汁原味,逐条研究”,反复推敲论证,确保能采纳的尽量采纳,广泛凝聚共识。通过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立法座谈会、听证会、专家论证会等方式,扩大社会参与广度,将各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充分吸纳到法规草案中,实现立法过程的科学化民主化。二是严守底线保合规。坚持不抵触原则,重点审查立法权限、行政权力设定、处罚幅度等,守住立法规范底线。明晰各方权责,力求主管部门职责明确具体,其他相关部门职责分工清晰,相关法律主体的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清晰平衡。合理设置法律责任,确保过罚相当。三是字斟句酌求规范。经常性召开法规研讨会,对每部法规逐字逐句研究修改,在法规名称表述、法规要素、常用条款表述、常用句式表述、立法语言运用等技术规范上狠下“绣花功夫”,筑牢立法技术保障。
四、精心组织实施,强化法规“执行力”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立行并重,保障法规落地生根。创新宣传方式,在每部地方性法规实施前都举行发布暨实施动员会,对法规进行全方位、多层次解读,阐释法规立法目的和内容。同步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努力让法治观念在基层一线深入人心。积极协调市政府制定法规实施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和实施步骤,做到“一款一策”,让地方性法规“活起来”“落下去”。对每部地方性法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做到“一年一评”“三年一查”,努力让“纸上条文”长出牙齿、落到实处。